第1章 1章:文官村
  1950年、秋8月,香港新界,八仙岭。
  秋日的八仙岭,景色宜人,树林挡住海面吹来的热浪,捎带脚的散发着,若有若无的凉爽。
  两侧山道沿连绵山峦的山脊而走,山势巍峨陡峭,景物全无遮挡,山脊两旁景色,天地合一,蔚为奇观。
  但世间所有好的美景,都是要遭到破坏的。
  目光所及的尽头,四台敞篷威利斯吉普出现,拉着一条黄龙,全速前进,呼啸而过,高速运转的车轮碾压石子崩起,落在路两旁的水塘之中,惊的水面捕食的水鸟们,乱叫、乱飞。
  这种原美利坚军用,纵横欧洲大陆的敞篷吉普车,在今时今日的香港,可是紧俏货,成色差的要八千多,崭新的就值上万块一台。
  既然说是紧俏货,那就是没有熟人关系,拿着猪头,也找不到庙门。
  荒山野岭,一同出现四台,不用问,百分之百是本岛那些大洋行的少爷小姐们,来新界找乐子。
  四辆车靠近水塘停下,司机们麻利地拿着水桶去打水,天气炎热,就算是一吨水,也不够这四辆威利斯吉普喝的。
  吉普车补完水,继续前进,一直开到路尽头的村庄。
  村子叫文官村,总共也只有一百多户村民,是个小村子,甚至还没有通电,要靠煤油灯照明,唯一算得上现代化的物件,便是村中差馆内的手摇电话,加上一台电池收音机。
  四辆吉普车停在了村口,一名身材高大,身穿英军作战服的华人男子,没给司机给挪开身体的机会,直接从后座位上跳出来,他嫌弃地看着围过来的细蚊仔们,嘴里骂了一句“碌葛!”。
  车上还有一名女人,头戴丝巾,一身猎装,脚下是长筒黑色皮靴,细长的双腿上,套着尼龙丝袜。
  这女人最出彩的地方,并不是身上价值不菲的装扮,而是她美丽的容貌,只要是带把的,都会不由自主地用二弟向她敬礼。
  女人看到围着车的细蚊仔们,也是不耐烦的皱眉头,从挎包中掏出一副墨镜戴在脸上,搭着身穿作战服男人的手下了车。
  后面两台车也下了三个男人,整套的英式猎装,头上都戴着宽檐帽,上面的英文烫金标识,应该是纯手工制成,价格不菲。
  最后一台吉普车的后座上,坐着一位头戴宽大遮阳帽的女人,她没有下车,手里捧着一本书,看的津津有味。
  书也不是凡书,是马基亚维利的成名着作《君主论》,此书生涩灰暗,能看进去的,无不是头角峥嵘之辈,他的司机是个身穿半旧军服的中年男人,嘴里叼着烟,守在女人身旁
  “罗少,折腾了一上午,我这身子骨都快颠碎了。”
  “坐摆渡船来新界找乐子,亏你想的出来!村姑有什么好玩的?”
  “还是你愿意忍痛割爱,让我们梦心小姐,陪我们三个渡过良辰美景?”一个瘦麻杆男人,在司机的搀扶下车,打着哈气,一副纵欲过度的懒散样,同罗少打趣。
  “女人?村姑?要不要怎么搞笑?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,你们三个花花大少,谁不是五六个姨太太,七八个外室。”
  “刘少,小心身子!”
  “肾亏啊!”
  “至于说喜欢梦心,要是刘少愿意带她走,我一会儿就放几挂鞭炮庆祝庆祝,省了一笔分手分,梦心也找到真心疼爱的人,皆大欢喜啊!”
  被称呼为罗少的高大男人,全然没顾身边女人难看的表情,笑着打趣道。
  多子多福,是刻在两广人,福建人骨子里,脑子中的铁律,子孙多,家族才会兴旺,才会有充足的人才去看顾生意,壮大门楣。
  瘦麻杆刘少被打趣了一通,哈哈大笑,不以为然,虽然他才二十五岁,但也早为人夫,为人父了,孩子都有三个了,身边的同龄人,差不多都是这个情况。
  至于好兄弟的洗脚水,这可不能喝!
  现在北面还打的热火朝天,来香港避难,只认钱的大家闺秀可不少,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!
  只要有钱,什么样的女人是玩不到的!
  “后面那位是什么意思?一路了,一句话都没有,叫她饮汽水,也不吭声。”
  “一个洋杂,张狂个屁!以为自己还在十里洋场?还当她呼风唤雨的大小姐?”
  四人中一个胖子,看了一眼还坐在车上看书,端着臭架子的女人,嘴里忍不住骂上一句。
  “小点声,要讲绅士风度,这是我妹妹的同学,也是港大的学生,十里洋场来的,听说我们今天出来找乐子,就一起跟过来了。”
  “不过是多辆车的事,就让她跟过来了。”
  “好了!本坤已经打好招呼了,不提这个倒胃口的女人了,食饭食饭!”
  “气枪都准备好了,看看今天谁能拿到头彩,先说好,打的最少的,今天晚上丽池的单,就由他来买。”罗少拍了拍车座上的枪匣,眉飞色舞的说道。
  新界的小村子们,各个都是独立王国,与世隔绝,放个屁的功夫,整个村子都知道,村子中来了四台移动的铁盒子。
  村子很少有外人来,常出现的,只有每半个月来一次的货郎,巡城脚,会把生活需要的物资,和远方亲人的来信送到。
  吉普车慢慢开进了村中央,停在了祠堂的旁边,而后车上的几个大少,对着祠堂拜了三拜,嘴里念叨着“莫怪!莫怪!”
  村口的细纹仔们,一路跟在车后跑进村子,吃了一嘴土,但也全然不顾,还是围着吉普车,眼中都是好奇、夹杂稍许恐惧,认真地观察着这台散发热气的大铁盒子。
  胆子大的,还想上手去摸这铁盒子,但被司机发现喝骂,一哄而散,只能躲的远远的,继续偷看着。
  村里的闲汉们,也蹲在墙根旁,直勾勾地看着车上的两个大美人,手还时不时地在裤裆中抓两把。
  现代化的电气生活,好像从来没有光顾过这个村子,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才是文家村的主旋律。
  从新界走到本岛,到底需要多久?
  这谁也说不清!
  机遇好了,几年的功夫。
  要是按部就班,可能需要三代人的努力。
  换句话说,富人和穷人,远的不是明面上的距离,而是实打实的根基,根基弱了,就算侥幸爬上去,也会被稍后的狂风暴雨吹下来,重新打落凡尘。
  混血女人摘下墨镜,露出较好的面容,拿起随身携带的照相机,对着脏乱不堪的村子,拍了几张照片。
  “罗少?那位是罗少?”
  一名身穿军装的差佬,从挂着木招牌的差馆跑出来,手上还抓着个大檐帽,边走边系上风纪扣,屁颠屁颠地跑到车前,卑躬屈膝的赔笑脸,询问谁是罗少。
  “啪!”
  领头的罗少随意打了个响指,算是给了差佬一个回答。
  “罗少好,在下叫骆兴,是文官村的巡警,各位大少要是嫌麻烦,叫我骆驼也行,司徒sir特意吩咐,让我陪好各位大少。”
  “饭已经准备好了,各位大少、大小姐这边请。”
  找对了正主,年过半百的骆兴半弯着腰,恭敬地请这几位可以当自己儿子的豪门大少们,享用午餐。
  弯腰下跪,这是常事,别看他能在文官村耀武扬威,但在警队,连屁都不是,半点靠山都没有,要不然一个皇仁书院的高材生,也不会让上司发配来守水塘。
  今天大清早,自己顶头上司,大埔探长白条鸡就打电话来,说总部的司徒sir叫他接电话,原以为有任务派给他,要飞黄腾达了,没想到就是帮他接待狐朋狗友,上山打鸟,真是扑街!
  骆兴嘴里骂了一声晦气,准备查查黄历,是不是最近犯小人,倒霉事儿不断。
  听饭菜已经准备好了,罗少跳下车,招呼着同伴们前往差馆,享用午餐。
  至于说司机们,就没有上桌的福气了,他们需要替自家少主子们照看车辆,车内有面包和汽水,对他们来说已经是美餐了。
  最后面的混血女人也放下手中的相机,同司机对了一下眼色,默默跟在最后,一同进了差馆。
  菜都是鸡鸭鱼肉的家常菜,不是清蒸,就是大油炒熟,自然入不了这几位大少爷的眼。
  他们连筷子都没动,只是招呼司机取来自个带来的三明治加火腿香肠,就着汽水,草草解决一顿,这也让骆兴精心准备的这一桌,在乡间堪称奢侈的菜肴,付之东流。
  骆兴的愁眉苦脸,罗少看在眼中,嘲讽一笑,掏出钱夹子,点出了两张百元大钞,随手扔到地上,嘴里吃了一口三明治,问起了他最关心的事:“找好人了咩?”
  “罗少,一早就找好了,我现在就叫他们过来。”
  骆兴没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尊严,穷乡僻壤,尊严可当不了饭吃,况且这顿饭是靠他的一张老脸赊来的,周婶还等着他结账付钱。
  于是舔着笑脸,从地上捡起两张百元大钞,飞快地揣进兜里,跑出去叫人,像是怕罗大少反悔,把这赏钱收回去,滑稽的小心思,连贯的动作,惹的在场众人哈哈大笑,唯独是混血女人只是在一旁皱眉不语。
  冷嘲恶讽传到了差馆的后院,咱们的男主角刘存义正躺在摇椅上,脸上扣着斗笠,听着收音机中的《游湖借伞》,手里打着拍子,嘴里跟着旋律哼哼几句,全然不顾前院内的吵吵嚷嚷。
  吵闹声男主角不在乎,但有人在乎。
  屋子内走出一个光着膀子的年轻人,头发乱的就跟鸡窝一样,脚上趿拉着一双拖鞋,从屋子内走出来,看样子,是被前院的声响吵醒了。
  “是那来的瓜皮,大中午不睡回笼觉?跑来吵小爷的好梦?”
  “老子要劈开他们的脑壳看看,这帮龟儿子是不是瓜兮兮!”
  出了屋子的刘存信,嘴里骂了一大通,一屁股坐在摇椅旁的竹马扎上,抓起刘存义盖在脸上的斗笠,不停地扇着风,顺手拿起一旁的茶壶,往肚子里灌温茶,降心火。
  “戒怒!戒躁!”
  “你个瓜娃子,整天就跟爆竹一样,一点就着。”
  斗笠被一奶同胞的亲弟弟拿跑,没了遮阳,阳光晒的脸疼,刘存义也只能坐直,端起一旁的茶碗,将碧绿的茶汤一饮而尽。
  刘家兄弟两人字正腔圆的川渝方言,证明他们不是香港的本地仔,用跟在刘家兄弟屁股后耍的文官村烂仔们的话说,就是捞松,也就是老兄的意识。
  “大中午就有人报案,真是晦气!不对,村子的纠纷,不都是到祠堂,让文阿公判案嘛?”
  “难道是出了人命官司?”
  “我得去看稀奇。”
  见有热闹可看,刘存信立刻把鞋穿好,把自己老哥的短褂子套在自个身上,准备去看热闹。
  刘存义赶紧拉住要去看稀奇的七弟,嘴里笑着解释道:“不用出去,我跟你打个赌,就赌你手上那支鎏金怀表。”
  “不出五分钟,表叔就得进来,请你去瞧稀奇。”
  “赌不赌?”
  刘存信半信半疑地看着一脸坏笑的六哥,就立刻想到自己前几年被他骗走的景泰蓝罐子,想要摇头拒绝,可又按捺不住自个的好奇心。
  不过这个赌局并没有进行下去,就在他犹豫之时,骆兴快步走进了后院,让他这两个赌鬼外甥,赶紧穿好衣裳,给大少们上山当向导。
  逃过一劫的刘存信,才知道上了六哥的当,准备今天晚上多抽几支烟,让他好好心疼心疼。
  刘家兄弟手脚麻利,换上上山用的粗布衣裳,登上一双草鞋,拿好猎枪,戴上斗笠,牵上狗,就跟着表叔往前院走。
  三人一狗走到前院,三人并不起眼,但这狗是压轴的大腕,一进屋,就把还在哄堂大笑的大少爷们的眼睛抓了过去。
  这细犬威武霸气,足有七十公分高,身长也接近一米,耳尖钝圆,两只玉石眼,炯炯有神,一身血红色的短毛,油皮铮光瓦亮,看得出来,平日里主人照顾的很好,油水足。
  最让人称奇的,是这畜牲的蹄子,四蹄皆白,一根杂毛都没有。
  狗昂着头,目不斜视,站在原地,任由主人牵着,不走不叫。
  香港地界虽小,但也是商业中心,下南洋,走马六甲的必经之路。
  在场几位大少,也都是吃过见过的主,家里也都是中环各大洋行的华大班,钱和见识都不少,可打量了半天,却没有人能说出这狗的来历。
  罗少没想到穷乡僻壤中,还有这种稀罕物,于是好奇地开口问道:“这狗倒是稀奇,没见过,不过跟总督府的灵缇,长的差不多。”
  “什么名堂?”
  牵狗的刘存义,没听懂这一连串的粤语,扭头看向骆兴,想要他帮忙解释解释。
  靠!又是个逃难来香港讨生活的捞松!
  罗少一眼就看穿了牵狗人的根底,眼中的轻视之意,更加浓重了。
  骆兴赶紧用国语说了一遍,牵狗的年轻人这回倒是听明白了,用着磕磕巴巴的粤语回答:“罗少,够养,够养。”
  “这是老家的土狗,没有品种,喔把他叫做哮天。”
  哮天犬?
  这名字起的真够大的!
  不知道天高地厚。
  还有这两句粤语,他越听越不是味道,这冚家铲好像在骂自己。
  看着这两个头戴斗笠的青年,罗大少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,脸色也变得的难看,但好朋友在,不好翻脸,咳嗽了一声,继续说道:“这八仙岭的路熟嘛?”
  惯会察言观色的骆兴,看出罗少爷不开心,立刻让两个外甥闭嘴,而后说道:“熟!罗少您别看他们不是新界仔。”
  “但他们穿林过山的本事,可比那堆烂仔强多了。”
  “他们才来了一个多月,就把八仙岭转了个遍,上次村里有人在山林中迷路,还是他们俩给找出来的....”
  “好了!少啰嗦,就他们了。”
  罗大少懒得听骆兴絮絮叨叨,非常的不耐烦,不留情面的打断。
  “一人二十块,打到鸟,再加五块,要是打到鹰,再加十块。”
  “要是打到野猪,本大少给一人一百块赏钱。”
  价是高价,现在雇个能说会道的向导,只需要十块,还是青春可爱的女大学生,没头脑的苦力赚的更少,在码头扛一天麻袋,才赚三块,辛苦一个月,才够买米养家的。
  骆兴对这个价格,很满意,就拉着两个外甥,出了差馆,到外面吹风,省得再惹这帮大少爷不高兴。
  刘家兄弟跟着骆兴出门,但也没有走远,坐在院子外的台阶上,用随身携带军用水壶喝茶水。
  “日他个仙人板板,大热的天,老子还要带这帮瓜皮上山,真是麻卖批!”
  “打鹰?这屁大点地方,有个屁老鹰。”
  “六哥,要我说,直接把他们引到野猪窝去,让那头老母猪,把这帮龟孙们全都拱死。”
  “大少?就这帮瓜皮,要是在成都府,小爷想扇那个就扇那个!”
  “不过那两个小娘们长的倒是不错,六哥,你要是喜欢,咱们今夜就入洞房。”
  刘存信看不惯屋子内大少们的嚣张嘴脸,可又无可奈何,在这异乡,他也只能过过嘴瘾。
  龙游浅水遭虾戏,虎落平阳被犬欺,得志猫儿雄过虎,落毛凤凰不如鸡。
  刘存义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的七弟刘存信,给了一巴掌,说了一声别胡闹,便低下头收拾手上的四号猎枪,一会儿进山还要靠它防身。
  他们兄弟在四川再怎么风光,那都是过去式了。
  这里是香港,是龙得先窝着,是虎得先趴着,省得让人扒皮抽筋。
  在新界待着只是权宜之计,等到表叔把身份证明办妥,他们就要离开了,都说香港是小上海,也是英雄地,有本事就能出头。
  他刘存义倒要看看,香江这摊浑水,够不够他两兄弟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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